(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6日電)房屋稅是地方政府主要自有財源之一,主計總處今天發布國情統計通報指出,近年來因地方政府相繼檢討及調整稅基與稅率,今年5月開徵後,1到7月累計金額已超過新台幣700億元。 主計總處指出,房屋稅是我國地方政府主要自有財源之一,稅基為房屋現值,是由房屋標準單價、折舊率及地段率等計算而得,稅率按住家及非住家區分,介於1.2%到5%間。 主計總處解釋,近年來因地方政府相繼檢討及調整稅基與稅率,房屋稅稅收呈穩定增加的態勢,101年實徵淨額突破600億元,今年5月開徵後,1到7月累計金額已逾700億元。 主計總處分析,根據財政部統計處、財政資訊中心資料,104年房屋稅查定開徵稅額675億元,按房屋使用類別分析,自住或公益出租用住家稅額275億元,占40.8%;另外,營業用稅額239億元,占35.4%,加計營業用稅率減半者6.4%,合占比重41.8%。 若觀察查定稅額級距情形,其中免稅為196萬戶占19.5%,稅額2000元以下為164萬戶占16.3%,在2001到7000元間則為近489萬戶占48.5%,在7001到3萬元間約有137萬戶占13.6%;另外近6萬戶稅額逾10萬元,占0.6%。1050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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